後來想想,逢場作戲不過是基於一種禮貌的表現。
倘若在如畫般的葡萄酒莊中相遇的我們,
穿著亞麻襯衫和及膝短褲的你,向我走來。
一陣微風吹過,我撥撥頭髮,對你靦腆的笑笑。
右手提著酒瓶,左手拎著兩只杯子。
我們在葡萄園下共飲。
如果不自行添加一點曖昧情愫來佐和酒香,誰能承擔喝醉的醜態呢?
所以我懂了所謂無法解釋的情不自禁,
怎能辜負此時此刻的美景,
以及眼前的嬌弱女子?
於是乎,
在競技場裡,你給了她一副素描。
在港口邊,你陪她在夕陽散步。
在喧囂的城市,你把她輕擁入懷。
於是乎,
在口袋裡那張張娟秀的字跡寫出的小詩,
在信箱中積滿的相片,
還有你身上退不去的胭脂味,
我也只能淡淡一笑,
一切了然於心。
------------------------------------不過,並非都這麼夢幻超現實。
逢場作戲應該是肉慾的、感官的。
一樣的葡萄酒莊,
一樣的衣著,
男人身上的酒氣、體味,
女人身上的脂粉、汗味,
那陣風吹來,加速了彼此吸收的速度,
即使把人浸在酒裡,也醉不了肉體的想望。
那張半調的sketch,管它是羅馬競技場還是巴黎鐵塔,
那首沒頭沒腦的小詩,即便錯字連連,
相片中燦爛的你們心中盤算著什麼呢?
我也只能淡淡一笑,
一切了然於心。
Thursday, 14 July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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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整個世界運轉
ReplyDelete只要11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