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4 July 2005

逢場作戲

後來想想,逢場作戲不過是基於一種禮貌的表現。



倘若在如畫般的葡萄酒莊中相遇的我們,

穿著亞麻襯衫和及膝短褲的你,向我走來。

一陣微風吹過,我撥撥頭髮,對你靦腆的笑笑。

右手提著酒瓶,左手拎著兩只杯子。

我們在葡萄園下共飲。

如果不自行添加一點曖昧情愫來佐和酒香,誰能承擔喝醉的醜態呢?



所以我懂了所謂無法解釋的情不自禁,

怎能辜負此時此刻的美景,

以及眼前的嬌弱女子?



於是乎,

在競技場裡,你給了她一副素描。

在港口邊,你陪她在夕陽散步。

在喧囂的城市,你把她輕擁入懷。



於是乎,

在口袋裡那張張娟秀的字跡寫出的小詩,

在信箱中積滿的相片,

還有你身上退不去的胭脂味,

我也只能淡淡一笑,

一切了然於心。



------------------------------------不過,並非都這麼夢幻超現實。



逢場作戲應該是肉慾的、感官的。

一樣的葡萄酒莊,

一樣的衣著,

男人身上的酒氣、體味,

女人身上的脂粉、汗味,

那陣風吹來,加速了彼此吸收的速度,

即使把人浸在酒裡,也醉不了肉體的想望。



那張半調的sketch,管它是羅馬競技場還是巴黎鐵塔,

那首沒頭沒腦的小詩,即便錯字連連,

相片中燦爛的你們心中盤算著什麼呢?

我也只能淡淡一笑,

一切了然於心。


1 comment:

  1. 讓整個世界運轉

    只要11分鐘~~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