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 November 2006

我看 Tate Britain <<Turner Prize 2006>>

第一次到Tate Britain去看展,原先是為了凱先生的老師的展

開幕去捧場,沒想到聯合的展小小的一塊,後來就主攻了這個

廣告出來就心動的特展。以下是胡亂寫出來的一點點心得,大

家就隨意看看,重點是要推薦這個特展,會一直展到明年一月

有機會就去走走看看吧!



Turner Prize是為了表揚、鼓勵歐洲新銳藝術家的創作所創的

一個獎項,今年來Tate Britain展的四個作品都是英國的藝術家。

很巧的,兩位男性、兩位女性。雖然展區不大,不過看完的心得

是非常過癮。由於四人的作品風格差異相當大,原創性當然是

毋庸置疑,更難能可貴的是這四個作品帶給看展的人互動的空間

相當大,有時候在美術館繞繞,總會覺得你在看展,而沒有實際

進入作品的感覺。有些原因是很多作品的意義可能是fixed,

給看得人閱讀、思考、分析、體會的空間很有限。當然,也有很

多作品很難去質疑,相對的討論的空間也變得很小。今天這幾個

作品是那種可以想破頭、足足可以開一個研討會都討論不完的東

西。然而,這個經驗卻是很有趣的,尤其是Phil Collins的作品

更是能引人深思。



這位曼大畢業的藝術家(凱先生很興奮的跟我說他是我學長!)

在Tate Britain裡頭弄了一間工作室,只要你是週一到週五去看

展,就會看到他在裡頭工作。Phil Collins主要想討論時境秀的

一個熱潮。首先,他找了幾個上過實境秀的人,並找來一位時

境秀的導演來重新訪談這些上節目的人實際面臨的問題,也談

他們在上過電視後,生活面臨的改變。最後他在Tate Britain裡

弄了一間傳播公司,模擬在傳播公司上班的樣子。這個作品主要

想要討論為何現代人(尤其是英國人)這麼渴求上電視把自己的

祕密公諸於世。Phil Collins問了,人們為何不會在某天在社區的

麵包坊裡頭,和販賣糕點的小姐坦承自己是個殘忍施暴者?為什麼

在自己的生活圈裡頭沒有辦法坦白的事實,卻可以在全國性的

節目上,大談自己的私密生活、隱私、祕密呢?



這中間有相當多的矛盾。人在闡述自己的過程需要一個媒介、

同時也需要對象。沒有疑問的,人在描述自己的過程中,

某種程度上建立自己的主體性。但是,這個“說得“的過程中,

當人在衡量議題、內容的重量之時,到底把什麼放重了?

或者,因為什麼樣的原因把某些元素放大,或是改變了表達

的方法呢?



在台灣也許實境秀還沒這麼熱門,不過在英國類似的節目

比比皆是,就跟現在火紅全台的米國model選秀節目一樣,

收視率超高,最後勝出的也幾乎天天上小報頭版。只要

Big Brother開始選秀,整個英國上下都像瘋了一樣搶破頭要

進入那棟毫宅、甘願24小時被監控。這一切都非常弔詭,

名人每天都怕被狗仔追,而卻有更多的人巴望著被人觀看著。



這一切只為了出名嗎?也許有人以為他/她是,也許有人以為,

上了實境秀,透過眾人的力量,遺棄自己、傷害自己的那個人,

可以得到應得的懲罰。但,真是如此嗎?



我以為,把自己的個人問題拋出台面自願讓人檢視的,無非是

需要透過他人的認同(identification)來建立自己的主體性(identity)。

藉由他人的注視與介入,來建立自己的形象(image)。當然,

無論旁人的注視是出自一種同情、批評、鄙視或是訕笑都無所謂,

因為這個個體自然而然會浪漫化、單一化旁人的注視,也就是說

對於這個個體而言,任何的注視都是一種正義的代表,都是毫無疑問

會悲憫她/他的遭遇,會絕對的認同他/她的作為,進而否定另外一方。



不過,就在Phil Collins把參加過實境秀的人再找回來重新訪問,

這個盲點立刻顯露出來。其實,觀眾不一定是會依循著某一個常理

來思考運作。當觀眾在處理一個實境秀的案例,並非所有的人都像

受訪者般天真的認為在某些價值道德觀之下,壞人應該要受到怎樣

的處罰。又或者,就算壞人被懲罰了,你/妳也同樣的在被檢視的平台

上。這一連串的檢視動作,並不一定會完整的建立或凸顯這個人的

主體或形象,反而有時候會瓦解原本還保有的一些樣子。



當然,Phil Collins也要質疑觀眾的角色。把製作人找回來重新訪問

受訪者,讓受訪者再講一次她的故事,可以點出其實觀眾看到的

不過都是操弄出來的一個結果。一切都是被設計,有一個腳本在走。

諷刺的reality show其實不過是一個反reality的再呈現。當好人不再是

好人,壞人不再是壞人,當正當的理由不曾存在,觀眾妳/你到底

還在看什麼?



恩,就先講到這吧~其實還有另一個也很有趣,不過腦子太久沒用,

發現自己講不清楚了,就停了吧!














7 comments:

  1. 剛睡醒不能看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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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哈哈哈,

    睡覺前也不宜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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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是阿是阿,

    我自己在睡覺前寫,都寫的頭昏腦脹,亂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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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哈哈

    財團

    你真的是把我不好意思說的也說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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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沒辦法,我的壞習慣,

    只有在半夜頭腦比較清醒一點,

    完全沒辦法在白天寫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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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挖塞

    財團你在睡覺前還能寫出這些東西

    真厲害~~~

    要是我應該會想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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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ecause we love the night...haaaa

    我們都是夜行性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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